捉月星社心理咨询条例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
为规范捉月星社心理咨询活动,保障咨询师和咨询者双方的合法权益,特制定本条例。

第二条
捉月星社心理咨询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,为咨询者提供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。

第三条
捉月星社心理咨询活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尊重咨询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。

第二章 咨询服务

第四条 咨询服务内容
(1)心理健康评估:了解咨询者的心理状态,识别潜在的心理问题。
(2)心理问题咨询:针对咨询者提出的心理问题,提供解答和建议。
(3)心理疏导:帮助咨询者缓解心理压力,改善情绪状态。
(4)心理成长指导:帮助咨询者提升自我认知,促进个人成长。

第五条 咨询方式
(1)线上咨询: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语音或文字咨询。
(2)线下咨询:在捉月星社指定的场所进行面对面咨询。

第六条 可预约时段
(1)周六晚上8:00-8:30,9:00-9:30
(2)周日晚上8:00-8:30,9:00-9:30
线下咨询请另行沟通。

第七条 咨询性质确认与案例记录规则
(1)个案咨询一般应通过捉月星社小程序进行。若通过其他渠道(如微信、电话等)发起咨询,咨询师与来访者需在沟通开始前双方共同明确并达成一致:本次沟通属于心理咨询性质;否则,该次沟通按普通(一般)聊天处理,不计入咨询日志与星光案例库。
(2)团体咨询开始前,组织方与参与者需双方共同明确本次活动的心理咨询性质;否则,该次活动按普通(一般)聊天处理,不计入咨询日志与星光案例库。
(3)本条第(1)(2)款规则仅对星光案例库正式投入使用后的案例有效,此前已完成的案例不做任何变动。

第八条 预约方式
咨询者需提前与咨询师沟通确认具体咨询时间(一般可用时段见第六条),并通过捉月星社小程序、公众号或直接联系社长进行预约。

第三章 咨询师

第九条 咨询师应具备以下条件
(1)拥有基本的心理学知识。
(2)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。
(3)热爱心理咨询工作,乐于助人。

第十条 咨询师的权利和义务
(1)权利:了解咨询者的基本信息和咨询需求,拒绝不适宜的咨询请求。
(2)义务:严格遵守保密原则,尊重咨询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,提供基本的咨询服务。明确说明本服务由心理学爱好者提供,为免费、基本、公益性的倾听与支持

第四章 咨询者

第十一条 咨询者的权利和义务
(1)权利:获得免费的心理咨询服务,了解咨询师的资质和咨询流程。
(2)义务:如实陈述自己的心理状况,遵守咨询规则,尊重咨询师。

第十二条 服务界限与转介
(1)对于存在相关病理学问题的咨询者(包括但不限于抑郁发作、焦虑障碍等),捉月星社提供的免费基本公益咨询服务能力有限,咨询师有权部分拒绝不适宜的咨询请求,例如仅提供情绪倾听与安抚,而不进行深度的心理干预或问题解决。
(2)对于存在过激行为的咨询者(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伤害、自杀企图或倾向、伤害他人等),捉月星社有权全部拒绝其心理咨询请求,并应当立即进行医疗转介,建议咨询者前往专业医疗机构或拨打心理危机干预热线。
(3)咨询师在拒绝服务或进行转介时,应向咨询者说明理由,并提供必要的转介信息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十三条 本条例由捉月星社工作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四条 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
评论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